青岛统一电子代理协议书 |
| 发表时间:2010-5-13 |
统一电子黑白、彩色可视门铃销售代理协议书 甲方:青岛统一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: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以自愿、平等、互惠、互利的原则,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“统一电子”牌黑白、彩色可视对讲门铃的有关事项,达成以下协议: 一、甲、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: 1.甲方是“统一电子”牌可视对讲门铃的生产商和供应商,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。 2.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市___区(县)____________(乡)镇的特约经销商。每个乡镇每季度销售额度不低于 万,全年销售额度不低于 万。 3. 乙方签订代理协议并购买展板的情况下,有权在本地区开展业务,甲方不得在明知客户身份的前提下,销售产品给乙方签订地区的客户。违者赔偿给甲方该笔业务的50%。 4. 价格保护:在乙方所签订代理协议的地区,可视门铃的最低零售价应不低于提货价格的1.5倍。违者甲方有权停止供货。 5.返利:为降低甲乙双方收发货的费用,乙方应保证每次提货额度不低于2000元,否则甲方有权扣点(不超2%)发货,或者不发货。甲方产品返利分为三个部份:7寸彩色可视室内机,折扣8%,其他黑白、彩色可视室内机折扣5%,可视室外机及附件、辅材等折扣4%。全年销售额度达到______万,在原折扣返利的基础上增加2%的返利。全年销售额度达到50万的,除享受以上返利外,增加2%。 二、供货方式: 1. 展板备注:1)、不退展板及展板器材,展板可享受18个月免费保修。2)、甲方自收到乙方展板制作费后,5天内制作完毕并发出。 2.市场信息情况报表:乙方有义务及时反映当地市场情况和消费意见。乙方还应随时将其它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,连同价格销售情况、广告资料及时提供给甲方参考。 三、售后服务 1.甲方正常销售给乙方的产品,自出厂之日起免费保修18个月,以后维修收费。 2.乙方货到验收时,发现货物短缺、或包装严重受损、变形,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,甲方核实后及时给予处理。 3.确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问题,甲方负责无条件更换。 4..因乙方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而导致的质量问题,责任由乙方自负。但甲方有义务负责维修(该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)。 四、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,期限为 年,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 五、合同的生效、变更或终止 1.甲、乙双方协议签定后,乙方在10天内将展板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协议即行生效。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变更、修改、补充。双方签字并盖章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。 2.本协议期满后,经甲、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。 3.本协议期间,发生的任何纠纷,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可申请甲方所在地的合同仲裁判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解决。 六、本协议一式贰份,甲、乙双方各壹份。 甲方: 乙方: 法人代表: 法人代表: 业务代表: 业务代表: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|